你是否有過相同的經驗?在非常熟悉的家人、伴侶或朋友中,有時候只要他的一句話「你真的很自私,怎麼都只想自己」,就搞得你情緒焦慮,感到心理極度不舒服。明明非常不願意做的事,但還是勉強自己去做。
如果你曾經有以上的經驗,那你很可能被「情緒勒索」了。「情緒勒索」是一種很難察覺但又很常見的情感控制手段。不管是在家人、伴侶、工作或是好朋友之間,都可能發生。不過,並不是所有的關係中都必然存在「情緒勒索」。「情緒勒索」的發生還必須有一定的條件。好,接下來我們就聊聊這個「情緒勒索」吧。
到底什麼是情緒勒索?它的特徵?什麼人最容易被情緒勒索?以及改善方法?想了解的就記得看到最後咯。
什麼是情緒勒索?
什麼是情緒勒索?首先,我們簡單的把情緒、勒索兩個詞拆開。
勒索大家都懂是什麼回事吧?一個綁匪對肉票的家人說:「你的兒子在我手上,如果你不給我100萬,你兒子就完蛋了。」這就是一種典型的「勒索」,利用受害者關心的事物,讓他乖乖照著控制者的意思去做。
情緒呢,在這裡是指在心理和精神上產生的負面感受,像是恐懼感、罪惡感等等情緒。然而兩者結合就是「一種利用精神上的施壓,以達到滿足自己要求的手段」。
「情緒勒索」的英文為 Emotional Blackmail,最早源自於美國心理學博士Susan Forward在1997年的著作《Emotional Blackmail》一書中提出的概念。同時「情緒勒索」也簡稱為FOG,FOG 是 Fear,Obligation,Guilt的縮寫。
Susan 認為情緒勒索當中包含了這三個關鍵因素:恐懼(F)、義務(O)、和罪惡感(G)。利用這三個情緒迫使他人承擔或付諸行動:

Fear 恐懼:如果我不做的話,就有可怕的事情發生;Obligation 義務:我們是什麼什麼關係,本應該這樣做的;Guilt 罪惡感:如果不答應,感覺我是個糟糕的人。
3個字英文縮寫為FOG 迷霧,就如同受害者陷入迷霧般找不到方向,進而乖乖依照控制者的擺佈。
故事
我們用一個小故事來說明好了。(例子參考:周慕姿TED演說中的例子)
在一個傾盆大雨的傍晚,哈尼在公司趕一份文案,看來今晚需要加班到深夜了。
突然哈尼的手機響起,是哈尼的媽媽打來,電話那頭很快傳來:「女兒啊,我今晚打算煮蕃茄燉雞湯,你今天早點下班,幫我買兩隻雞和一些番茄回來吧。」

於是哈尼就回答:「媽,不好意思,我今天要加班趕文案,今晚你就吃點別的吧,下次我再幫你買。」
話一說完,就聽到媽媽嘆氣一聲:
「哎! 養女兒這麼大有什麼用,小時候為她把屎把尿,現在拜託她一些事情就在那裡推三推四,說什麼加班啊…趕文案啊。沒關係啦! 我自己走山路去買,途中遇到土石流也沒辦法。」
「沒關係啦…妳就加班好了。」說完電話就掛了,結果呢,哈尼只好先買兩隻雞回去,然後再回公司加班。

在以上的小故事中,我們很清楚地可以看到恐懼、義務、和罪惡感,媽媽強調母女關係就在表示「義務感」,如果哈尼不幫這個忙就是不知恩圖報、不孝,滿滿的「罪惡感」。最後媽媽還提到自己出門可能會遇到土石流,所以哈尼如果不幫忙就會讓媽媽陷入危險中的「恐懼感」,這就是一種「情緒勒索」。
不過要注意的是,並不是說這個媽媽很壞,她就是個邪惡媽媽,事實完全相反,媽媽和女兒的關係非常好才出現的情緒勒索。
維C:欸?怎麼回事呢?關係很好還情緒勒索她?
對,其實越是關係好的人,越容易出現情緒勒索的情況。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們就要先了解情緒勒索是怎麼發生的。
情緒勒索是怎麼發生的?
促使「情緒勒索」的發生,可以用五個點去理解。
1. 勒索者與被勒索者的參與

事實上,「情緒勒索」是一種互動之下的產物。也就是說,必須要有「勒索者」和「被勒索者」這兩個角色的「自願參與」才算。為什麼叫「自願參與」呢?在情緒勒索的現像中,其實雙方都有想從對方身上得到的「東西」。 「勒索者」從中想得到的是控制權,「被勒索者」從中想得到的是認同感。
就像是對話一樣,你有提問問題,我也願意參與回答問題,對話才會發生。如果其中一人堅持不願參與,那麼這場對話就不會成立。
2. 情緒擺弄
儘管「情緒勒索」有可能在有意或無意的情況下發生,但它們都基於同一套模式。一定是「勒索者」給予某種態度或話語,讓「被勒索者」情緒產生波動。而這個情緒波動,讓「被勒索者」感到非常焦慮或不舒服。然而「被勒索者」為了緩解這份焦慮與不舒服感,只好照著「勒索者」的要求去做。
3. 親密與熟悉關係
前面也有提到,情緒勒索更常發生在較熟悉、較親密的關係中。這是為什麼呢?難道他們對我的好是假裝的?他們在乎我都是騙人的?當然不是,就是因為彼此關係無比熟悉,太看緊這段關係,所以才會以激烈的情感方式抓住對方。殊不知這是一種不良的相處模式。我們可以看到,越是親密的關係越容易吵架,反而關係疏離的人,才懶得和你爭。
那站在被勒索的一方也一樣,他們不想離開這段關係,進而默默的承受其中。就像是你愛的人想要打你,你可以簡單的離他而去,避免被打,但因為你看重這段關係,只好無奈的待在原地承受打罵。想想如果是陌生人,你早就直接逃離就好了吧。
所以說,「情緒勒索」你的通常都不會是公園的阿伯、跳廣場舞的大媽、或街上和你無關痛癢的路人甲,因為你不會接下「被勒索者」這個角色。情緒勒索也自然不會成立。反之,越親密越容易促使情緒勒索的發生。
4. 清楚你的痛點

「情緒勒索者」往往了解「被勒索者」的痛點,利用這個弱點引發「被勒索者」的義務感、罪惡感或恐懼情緒。就比如說,A是個非常孝順的人,在情緒勒索中,關於孝順的要求,A常常無法拒絕及陷入其中。反過來說,如果A不是一個孝順的人,向他提出這方面的要求,情緒勒索也不會發生。
不過別誤會了,這裡說明只有觸動到痛點,情緒勒索才會發生,並不是叫大家不要孝順或反嘴對方。這也是很多人對情緒勒索的濫用和誤解。這部分稍後會詳談。
5. 六個階段
事實上,「情緒勒索」並不是一次就養成的。 「情緒勒索」有建立的過程,以下可分為6個階段:
第一階段:要求。首先,「勒索者」會提出自己的要求,而這個要求,對「被勒索者」來說,通常是不想接受或不舒服的。
第二階段:抵抗。這時「被勒索者」不想接受,所以會用各種方法,傳達自己想拒絕的本意。
第三階段:壓力。 「勒索者」感受到「被勒索者」有要抵抗的想法時,於是會做出施壓,讓對方知道「你不該拒絕的」。
第四階段:威脅。 「勒索者」見對方沒有答應,再進一步用更明顯的手段,讓對方產生「如果拒絕了,會有嚴重後果」的錯誤認知。
第五階段:順從。最後「被勒索者」感到強烈的焦慮與不舒服,為了緩解這份不安,於是忽略自我,選擇順從。
第六階段,重複。到了這裡其實「情緒勒索」的「交易」已經完成。然而事情發生一次,就很可能有第二次,因為「勒索者」知道這招管用,而「被勒索者」也可能習慣性屈服。如果雙方沒有意識到並停止這種不良的相處模式,就會惡性循環下去。

以上就是情緒勒索發生的6個階段。
換句話說,如果切斷一環,「情緒勒索」也會因此而失效。例如,A發現B抵抗後,於是施加壓力和威脅,但B並沒有感覺這是痛點,B離開或結束對話,情緒勒索不成立。
又或是說,A向B提出要求,B本身覺得這個事情沒有什麼為難的,B沒有抗拒,故事結束,情緒勒索不成立。記得情緒勒索只有在雙方的拉鋸下才會成立。
別誤解了
別誤會了,杜絕情緒勒索,並不是叫大家媽媽要求你做事,你堅決拒絕或不理睬,或情侶之間發生「勒索」現象,你就要和她斬斷關係。情緒勒索一詞也常被誤解與濫用。以下是我發現的2個問題。
1. 「情緒勒索」常被濫用
雖說「情緒勒索」一詞是1997年由Susan博士提出的,但真正在中文圈流行起來是在2017年由台灣心理諮商師周慕姿出版了《情緒勒索》一書,才掀起大家對此現象的關注與討論。
「情緒勒索」一詞確實幫助了許多人理解了彼此關係中的問題,但隨之也被不完全了解的人當作逃避責任的擋箭牌。
我在網上就看到一個例子。
一位媽媽對放學回家就猛看漫畫的小六女兒說:「你都回家那麼久了,怎麼還不趕快去寫功課?你再這樣媽媽要生氣囉!」沒想到女兒放下漫畫,冷冷的轉頭說了一句:「你知道你現在在情緒勒索我嗎?」
結果媽媽當場一句話都答不出,連「我是為你好」這句話都硬硬的吞回下去了。

也就是說「情緒勒索」一詞不知不覺中變成了一種在關係中得理不饒人的武器,被誤用了。事實上,Susan博士發明「情緒勒索」的概念是解釋「關係的拉鋸」,而非其中某一方的行為。同時,並不是任何別人的要求的事情,你不想做,就是一種「情緒勒索」,不是這樣的。
不管在哪種關係中,彼此都存在一份責任與尊重,自願答應別人的要求本是對這段關係的責任與尊重。為什麼它叫情緒「勒索」?是因為當中一方抓住了一方的把柄,把原本關係中彼此的「尊重」扭曲成一種「交易」,在一方脅迫和一方屈服的情況下產生的不良現象。
所以要分辨這是否是「情緒勒索」,可以看看關係中的責任與尊重。對方向你提出要求時,不管是接受還是拒絕,你是否有好好負起該有的責任,還是為了私自享樂而逃避?而對方提出要求的過程中,不管是為你還是為他,又是否有尊重你的想法,還是一味的索求與威逼呢?
停止情緒勒索是從交談和理解開始,並非反問對方情緒勒索你或直接冷暴力處理。
2. 「情緒勒索者」是邪惡之人?
「情緒勒索」無可否認是一種非常不好的行為,但它並不是像真正的「勒索」一樣是種犯罪。如果關係或感情中出現了「情緒勒索」的現象,也不一定表示「勒索者」一定是十惡不赦的人,或是他想陷害你,讓你處於痛苦中。在親密關係中,大多的情緒勒索都是無意下進行的。在深層的探討是由於雙方的「不安全感」促成的。
「情緒勒索」可以說是一種信號,告訴我們,在這段關係中出現了不健康的相處模式。審視與學習發展更好的相處模式。
最容易被情緒勒索的人
我相信大家一定好奇,什麼人最容易「被情緒勒索」吧?這裡還是簡單的提一下。書中就提到了4種人:
- 擁有好人情結的人:過度討好他人,容易負起一些不必要的責任。
- 極度需要他人肯定的人:這類人有一個特點,「我不相信你說我好,但如果我沒聽到你說我好,我又會焦慮」。
- 習慣自我懷疑的人:他們無法確立自己的標準,非常沒自信,常常想「會不會他說的沒錯,是我的問題」。
- 極度在乎他人感受的人:他們常常以別人感受為首要,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一般上擁有這些特質,其實並不是什麼壞事,但過於極端,就很可能演變成情緒勒索的助攻手。
另外,情緒勒索中的「勒索者」,也不是都是沒血沒淚、不關心他人。以勒索為樂的人,容易在關係中成為「勒索者」,也可分為4種人:
- 無法接受拒絕的人:因為當被拒絕時,他們會感覺自己很糟糕,然而就想把這個糟糕的感覺丟出去,變成「妳很糟糕,你拒絕我」。
- 有極大不安全感的人:這種人很可能,從小就是「被勒索者」的角色,處在極度不安全感中。當長大後有機會成為「勒索者」時,就像媳婦熬成婆一樣,就會想:「我這樣做沒錯吧,我以前也是被這樣要求的」。
- 不想在乎他人感受的人:比較自我意識強烈的人,他們會以自我感受為優先,所以也更容易發展成「勒索者」。
- 有受害者情結的人:總是認為自己是受傷的那位,讓人不禁有種罪惡的感覺。
總結
好,以上就是關於情緒勒索的介紹。可能有些的地方說的不完整,大家想進步了解都可以看看Susan博士或周慕姿老師兩位各別寫的著作。
當然,最後做一下總結。「情緒勒索」是指「一種利用精神上的施壓,以達到滿足自己要求的手段」。然而其中促發的特點有5點:
- 雙方都自願參與。
- 涉及情緒波動模式。
- 較容易在親密關係中發生。
- 因為刺激到了痛點。
- 建立情緒勒索有6個階段。
「情緒勒索」一詞常被誤解與濫用,作為逃避責任的擋箭牌。必須理解,不管在哪種關係中,彼此都存在一份責任與尊重。自願答應別人的要求,本是對這段關係的責任與尊重。
給有勒索者傾向人的話:很多時候不是別人不幫助你,不想為你好,而是他有困難。
給有被勒索者傾向人的話:你願意答應他的要求,不是因為你屈服或害怕他,而是你愛他。
要知道,維持關係的方式不是「交易」,而是「尊重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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