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有沒有聽說過,被綁架的人質竟然不想被救,反而自己主動幫綁匪脫罪,甚至還愛上了綁匪呢。
人質愛上劫匪這種事聽起來只在電影或電視劇才有的情節,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居然也有這種情況。而這種心理現象被稱作「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為什麼人質會有這樣的心理?什麼原因導致他們變成這樣?如果對這話題感興趣的就繼續看下去吧。
什麼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指被害者會對於加害自己的人產生情感的一種現象,會同情和認同他們的觀點和想法,甚至還反過來幫助這個加害他們的人。簡單的來說,就好像一個人被綁架後,他不但不生氣討厭他,反而還替他說話或幫助他脫罪。

這種現象又稱作「人質情結」,他是一種心理現象。
而要了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首先就要先知道這起著名的劫持事件。
斯德哥爾摩事件
在瑞典的一個小鎮上,有一個叫艾瑞克·歐森的小混混,在一次偷盜案被抓後,被判三年的有期徒刑。
他到了卡爾馬的監獄裡,認識了另一個和他名字有點像的銀行搶劫犯,叫克拉克·歐洛弗森。為了避免混亂,銀行搶劫犯我就叫他弗森,小混混叫歐森好了。
歐森對弗森搶劫銀行的「事跡」非常崇拜和著迷。
在瑞典,不是重刑犯人們可以在得到批准的情況下,獲得短期離開監獄的機會,以驗證他們是否對社會還有危害。
然而歐森在這次的機會下,並沒有學乖。他離開後並沒有打算回到監獄裡,也就是逃獄了。不只這樣,他也沒忘了他的「偶像」弗森。
就在1973年8月23日,歐森在斯德哥爾摩的廣場策劃了一場搶劫銀行案。他用面罩遮住了臉部,從皮夾包裡拿出了一把衝鋒槍,就直接向天花板開火,還假裝美國人的口音喊了一聲“the party has just begun!” 一陣慌了中,他劫持了4名人質,都是銀行員。
當地警方也很快到了銀行大樓外,但是因為人質的安全,並沒有選擇直接衝進去,而是在外面和歐森談判。

歐森要求300萬瑞典克郎,一輛逃跑的車,和把弗森也就是他的偶像帶到這裡。
幾個小時後,錢、車、人都到了,但由於警方拒絕歐森再次提出的條件,也就是他想帶上兩名人質一起逃跑,等到弗森和他都安全逃離,才肯放了他們。
結果警方和劫匪都不讓步的情況下,就這樣僵持了130個小時,也就是5天的時間,這個案件也吸引了全世界媒體的關注。
然而在這四名人質當中,有三名女性和一名男性。在僵持了5天後,最終警方使用了催淚彈,歐森和弗森才終於投降。
可這4名人質卻做出了不可思議的行為。他們被解救出來後,不但一點都不感謝警察,反而感覺上是對警方的不滿,感覺警方如果開槍才是射殺他們的人,而劫匪才是真正幫助他們的人。在帶走犯人時還說「不要傷害他們!」
事後也不配合警方調查,法庭上也不指控他們的犯罪,導致這起案件調查各種困難。
甚至更驚人的是,據說這群人還成立了一個基金會,籌款要請有名的律師為劫匪們辯護脫罪。當中一個女性人質在這五天中還愛上了劫匪,決定要嫁給他。

這起案件當時就有各種媒體在直播報導,大多人都知道這起劫持案,不過這樣的結果卻讓所有人都滿頭問號。
為什麼明明是被挾持受害者,卻不會感到憤怒或敵對,反而站在認同他們的一方,甚至愛上他們呢?
這就是有名的斯德哥爾摩事件。由於這種情況第一次發現,所以就叫「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
由於大家都百思不得其解,所以就請來了犯罪心理專家來研究。
結果發現這個「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都伴隨著5個特徵:
- 「受害者」會認同「加害者」犯罪的原因
- 「受害者」必須真正感到「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生命
- 遭遇中,「受害者」體會到「加害者」偶然施給他的小惠舉動
- 除了「加害者」給予的單一訊息之外,「受害者」沒辦法獲得外界的訊息
- 「受害者」必須相信自己處在絕望中,不可能逃脫了
就以剛才的銀行搶劫案來說吧。
在綁架的過程中,歐森和弗森在人質旁邊放了一些炸彈,然後告訴他們:如果你們敢逃跑炸彈就會引爆。人質們聽到後,當然是嚇的不敢逃跑啦。這裏就符合了第二點「受害者」感到生命受威脅,和第五點,相信自己沒辦法逃脫了,處在絕望中。
在之後受害者在接受訪問說到,在長達幾天的僵持中,綁匪對我們都很好。當有人感到幽閉恐懼症的時候,綁匪就讓他到窗邊透透氣,當有人發抖的時候,綁匪就給她披上外套。
在這過程中綁匪偶然施給的小惠舉動,就讓極度恐懼的他們感到受寵若驚。
在這與外界隔絕的情況下,生命完全掌握在他人手中,而這時「加害者」給出的一點點關心,就很容易在心理上被放大成好幾倍。就有可能會想:他們根本沒有想殺我們,而且不時還會關心我們的狀況。其實他們是很好的人,只是被警察逼迫,真正壞的是威脅他們的那些警察。
維C:蛤?
這就是包含第一,第三,第四的特徵。「受害者」會認同「加害者」犯罪的原因,他們認同綁匪劫持他們是有苦衷的。在遭遇中,「受害者」會體會到「加害者」偶然施給的小惠舉動。除了「加害者」給予的單一訊息之外,「受害者」沒辦法獲得外界的訊息。
所有5項特徵串起來,他們就產生了這種奇怪的心理現象。
他們已經完全忽略這事件中最重要的「犯罪事實」,也就是一開始罪犯是來搶劫銀行

才促成的劫持事件,而不是警察威脅綁匪他們的生命才受到威脅。
站在另一個心理分析的角度,有人認為是一種情緒依賴的現象,就像剛出生的寶寶,他會與身邊最靠近的有力成人為最大的依靠,為了至少讓他們活下去,就需要他們。而人在極度恐懼、絕望又得不到外部訊息下,甚至生命還掌握在對方手中,只要對方施予一點幫助,就很容易會變成了依賴的對象,就算明知對方是罪犯。但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都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只是用來形容出現這種對「加害人」認同的心理現象,並不是一種正式的疾病,也沒有列入精神疾病診斷手冊DSM中。換句話說,是一個人因為發生了某些事情才出現了反常的心理現象才稱作「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而不是因為得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才有這種反常的心理現象。
統計
但不必擔心,並不是所有或大部分受害者都有這種現象。根據FBI聯邦調查局的危機事件公開數據,有95%的受害者都沒有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總結
其實「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並不是只是出現在綁架案件上,在生活中其實也正在發生。例如一些不對等的情侶關係、家庭關係對方態度已經到了非常差的地步,甚至會動手動腳的情況,受害的一方依然維護著加害的一方,認為對方這樣做有他的理由。同樣在一些國家體制和單位裡,其實也有這種現象。這方面大家就自己去想一下吧。
通常「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經歷以下四大過程,首先是恐懼,因為某些突如其來的脅迫改變了現狀,接下來害怕,在不安的環境中,身心處於絕望中,然後是同情,長期處在和認為挾持者這樣做是不得已的而且認為自己並沒有受到「直接」的傷害。最後是幫助,給予挾持者無形的幫助,例如配合他們、不逃脫、安撫等,或是直接有形的幫助,例如協助逃脫、向法官求情和一起逃亡等。當局者迷,有些時候就是要跳出一些僵化了的思想框框,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原來是這樣。所以大家不妨思考下,在我們生活中是否有這樣的情況呢?在下面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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