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段不存在的記憶植入在別人的記憶裡,這看似只有電影小說才會出現的情節,然而在現實世界裡卻是真實存在著,並且還是一件被科學界確認存在的事情。
今天是來補一補之前大家想聽的話題,在「眼睛會這樣騙你!不注意盲視」的文章裡有提到「虛假記憶」False Memory 這一詞。也就是說,你認為記憶中曾經發生的事情,但其實很有可能是不存在的,完全沒有這段記憶,只是自己記憶腦補,又或是被別人「植入的記憶」。而這段不是你原本的記憶就被稱作「虛假記憶」False Memory。
記憶的形成
我們先簡單的了解一下記憶是怎麼形成的。記憶分為三部分,也就是記住、保持和回憶。「虛假記憶」主要關聯還是回憶。
現在科學家們發現,其實人的記憶並不像錄相機那樣,把看到的事物都記錄下來,存在一個空間,之後等要回憶的時候,再從記憶空間中尋找、提出、再播放。這並不是記憶實際的工作方式。
事實上,記憶每次回憶的時候,都是一種「建構的過程」,沒有一個錄影檔案,並不是雙擊點開文件就有的錄像。
它是各種零碎畫面的拼湊,當我們試著去回憶某個場景的時候,這些記憶碎片就會在神經網絡中竄走,最終把相關的畫面拼湊融合。回憶越次數越多,記憶的關聯性鞏固就越強,每次回憶構成的畫面就越快。
不過由於記住或保存中可能遇到一些問題,導致會有不完整、缺失的細節,回憶時大腦會通過以往的經驗、推理、知識等把他們腦補上,構成一個完整的記憶。
所以說我們的記憶是有可能被修改的,就像研究人類認知和記憶的心理學家伊麗莎白·羅夫特斯(Elizabeth Loftus)說的,記憶工作的方式就像維基百科一樣,裡面雖然已存有資料,但我隨時可以進去做編輯,同樣別人也可以去修改它。
維C:欸?所以我也有假記憶咯?
這個我們先來看一個有關「虛假記憶」的真實事件。
虛假記憶真實事件
事件發生在1988年的一個夏天,美國華盛頓有一戶基督徒家庭。父親叫Paul Ingram,母親叫Sandy,育有兩個女兒Ericka 和Julia和三個兒子Ross、 Chad和Mark。
有一天,一位教會輔導員發現,22歲的Ericka躲在會議室裡的角落痛哭。不久大伙兒都來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情,圍觀中突然一位女士也和Ericka跪在地上,女士充滿驚慌的目光望著Ericka說:
「你小時候曾經被虐待…是你父親」

之後轉向其他成員,用一種近乎滑稽的海豚音說道:「而且已經很多…很多年了。」
Ericka沒有出聲,但也貌似認同她的說法。
事後,Ericka常常表現出憂鬱情緒。而這種憂鬱情緒,也傳染到了她18歲的妹妹Julia。就這樣兩人好像找到了個伴,之後她們開始向老師、社工、警察等,哭訴著在她們被父親性侵的經歷,並且細節也非常到位。
Paul是當地警局的部長,同時也是虔誠的基督徒,名聲一向來極佳。同事聽到這件事時,是非常驚訝且難以置信的。
一天,警方趁Paul夫妻和小兒子Mark一起去度假時,就到他們家裡去搜集證據。也多次要求Ericka和Julia提供更多的描述。結果,警方並沒有找到任何相關證據,但由於Ericka 和Julia提供的描述非常清楚,警方也不認為他們能在這種情況下,說出這些露骨的謊話,所以就真的懷疑起Paul來。
幾天後,Paul渡假回來,立刻就被逮捕。Paul 當下的反應當然是:「蛤?發生什麼事?我什麼都沒做!」審訊過程中,Paul 不斷否認自己曾經侵犯女兒的事情,不過長達數小時的逼供等招數。
最後Paul開始懷疑起自己來,他也相信女兒們不會說謊。最後,Paul經過多日來的審訊逼供,最終承認他記得了:
「是我… 是我做的!」
不過事情並沒有完,Paul雖然已經認罪,但警方認為證詞混亂不完整,就請來當時有名的心理學家Richard Peterson ,幫助Paul 恢復更多記憶。
Peterson 是一名堅定的「記憶壓抑」Repressed memory理論派,也就是一些創傷事件記憶,可能存在潛意識中,會把記憶壓抑起來的說法,需要通過恢復記憶療法把它記起來。
Peterson 同時也是個「消滅撒旦」者,所以在和Paul問話中,時常會提到:
「你是不是撒旦組織的一員」
「你有沒有用過動物進行獻祭」
「參加什麼儀式」
就這樣Paul又再次被「催眠」,開始哭著說出自己記得了,自己是撒旦教一員,有做過什麼什麼儀式、獻祭等等事情,就這樣,最終Paul被定罪判入了監獄。

不久,有一位美國加州大學社會心理學家,理查德奧夫謝(Richard Ofshe)介入了此案,理查德認為Paul「恢復壓抑的記憶」方式很有問題。因為Paul的這段「撒旦教」記憶,是經過長時間的提問暗示然後慢慢建構形成的記憶。這更像是「催眠洗腦」的一套,一般正常的回憶應該不是這樣的模式。理查德告訴警察,這是一種「被植入的虛假記憶」,並不是Paul原本的記憶,但警察一點都不接受理查德的看法。
就算理查德在警方面前嘗試對Paul植入假記憶,告訴他兒子和女兒指控他,「你曾經逼迫他們兩在你眼前性交」,一開始Paul 立即反對:「我對這件事從來沒有印象。」經過理查德不斷的暗示,然後過幾天回來再問Paul。結果Paul又承認了自己曾經逼子女亂倫,還說完全記的當時發生的細節。不過這裏警方也只是認為,Paul只不過是再次供出他所做過的邪惡事情而已。
由於大家都認定Paul真的做了這些邪惡的事情,所以並不會去想其他可能的答案。直到有一天,一名律師就提出了一針見血的建議,「要確認他們是否被性侵,直接讓她們倆去做身體檢查不就好了嗎?」
結果報告出爐,顯示兩名女孩根本沒有任何受侵犯的傷痕,也沒有什麼墮胎或性病的跡象,可以說是完全「健康良好」。最後Julia也承認是受影響,所有事情都是捏造的。
但一切都太遲了,Paul已經不能相信自己承認的是假記憶並毫無脫罪的想法。警方也因為搞了一堆結果全是錯的,所以為了形象問題也並沒有撤銷Paul的控罪,就這樣法院判定Paul 20年的監禁,最後一家人以悲劇收場。
這事情的發生,是因為在當時大多人都認同心理學家弗洛伊德的其中的一個理論,也就是「壓抑的記憶」和「童年的精神創傷」有關。所以就提倡「如果你覺得被侵犯就要說出來」,因此就出現很多孩子長大後,指控父母曾經虐待和性侵的事情。
但這類事情,在我們亞洲就比較少見,所以也沒引起太大的關注。當然「覺得哪裡不對要勇敢說出來」這個觀點我認為是沒有錯的,不過在那之前,也要考慮是否是受到他人的誘導,語言的暗示才產生的假記憶呢?因為畢竟在這道德逐步敗壞的社會,為了目的操控他人並不是罕見的事情。
曼德拉效應
首先問大家一個問題,大家回想一下,你記得皮卡丘的尾巴是什麼顏色的嗎?
很多人會說簡單,像是這樣一半是黑色的對吧。

事實上,他是黃色的,底部才是褐色的。如果你也是這麼覺得的話,這就是一種假記憶,也可以說是「曼德拉效應」。

所謂「曼德拉效應」是一種集體假記憶的概念,大多人都認為這樣的事情,但其實是不符的假記憶,當然也有可能是平行宇宙之說。這裡主要聊假記憶,「曼德拉效應」大家就自己google一下啦。
維C:那假記憶是怎樣形成的呢?
影響記憶的因素
心理學家伊麗莎白·羅夫特斯認為,影響和植入記憶的因素有4點:武器聚焦效應(Weapon focus effect)、耶基斯–多德森定律(Yerkes–Dodson law)、語言的暗示(Induce)和催眠(Hypnosis)。
1. 武器聚焦效應
也就是說,在一場事件中,如果有武器出現的時候,目擊證人通常會傾向於注意武器,從而導致對其他細節觀察的能力下降。因此在刑事案件發生時,就算有目擊者,往往都難以注意到犯人的細節,例如臉部特徵、隨身衣物等。由於目擊證人認為自己的確看到了,為了滿足欠缺的記憶,大腦會自動腦補該有的細節空缺。
2. 耶基斯–多德森定律
耶基斯–多德森定律是一種關於壓力和表現關係的定律。在執行一項任務時,壓力的增加,表現也就會越好,但隨著壓力再度增加的時候,表現也會隨著下降的越厲害。
舉個例子說,你在做一份報告的時候,如果完全零壓力,這時你的心裡就可能會想隨便完事就好,所以成效就沒有很好。如果稍微給你些壓力,這時為了達到目標努力做好,所以成效提高。不過當壓力過大的時候,焦慮不安放棄等情緒隨之影響你完成不了報告的結果。
所以同樣在犯罪現場,那高度的刺激壓力下,我們處理信息記憶的能力也會大大減弱。有很多人會誤解「當時我嚇得要命,那張臉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但事實上卻是相反的,壓力會導致完全記不住細節,然後由於事件不斷被喚起,不斷加深的只有那腦補錯誤的記憶,因此目擊者更確信自己看到的是「他」,錯不了。

3. 語言的暗示
心理學家伊麗莎白·羅夫特斯有一個著名的虛假記憶相關的實驗,也許大家有聽過,也就是「撞車記憶實驗」。
首先她找來了一群受試者,讓他們看一部完整的車禍影片,然後把他們分為5組人,對每組人問相同的問題:「你覺得當轎車彼此碰撞時,它們的車速有多快?」雖然問的問題是一樣,不過「碰撞」這一詞每組都換了個說法。
A組 = 你覺得當轎車彼此 接觸(contacted) 時,它們的車速有多快?
B組 = 你覺得當轎車彼此 觸碰(hit) 時,它們的車速有多快?
C組 = 你覺得當轎車彼此 碰撞(bumpde) 時,它們的車速有多快?
D組 = 你覺得當轎車彼此 衝撞(collided) 時,它們的車速有多快?
E組 = 你覺得當轎車彼此 撞毀(smashed) 時,它們的車速有多快?
結果被問「接觸」的,認為每小時31.8英里。「觸碰」每小時34.0英里。「碰撞」每小時38.1英里。「衝撞」每小時39.3英里。「撞毀」每小時40.8英里。大家都是看同一個影片,這也差太多了吧。
不過這還沒完,接下來一星期後,伊麗莎白再召集受試者來問:「你們是否看到撞碎的玻璃?」聽到「撞毀」的人,30%以上聲稱自己確實看到撞碎的玻璃,而聽到「碰撞」的人則是16%。
但影片裡從來沒有玻璃撞碎的畫面,這也就是說明,人們很可能因為語言的誘導而改變原本看到的記憶,並且為了匹配已改變的記憶,更是竄改編造新的記憶。
4. 催眠
有的時候由於案件當事人可能是個小孩、年紀太小,又或是心理創傷,無法好好的回憶或表達事情的經過。所以會找一些心理治療師、催眠師幫助回憶案件當時的情況,所謂「恢復被壓抑的記憶」。儘管大多治療師本意並沒有想扭曲他們的記憶,但為了讓他們開口說話,可能會用到一些誘導的話語:「你告訴我是他做的…」「你要勇敢說出被脫衣服的事情…」
催眠其實就是建立信任關係後的語言誘導,所以如果治療師說話不夠謹慎,原本要「恢復被壓抑的記憶」就變成了「創造出虛構的記憶」,也就是「植入記憶」。
記憶植入實驗
那麼植入記憶真的存在嗎?
心理學家伊麗莎白·羅夫特斯就在1995年又做了一項實驗,她找來了24位自願者參與有關兒童記憶研究的實驗。在進行實驗之前,她會先向這24位受試者的親人們分別收集他們各自小時候發生過的真實事件。
實驗開始,伊麗莎白給每人分發一份小冊子,小冊子裡寫有各自小時候發生的4段記憶,當中3段是他們真實的記憶,還有一段則是捏造的假記憶。所有人都插有一段「和父母逛大賣場然後迷路」的假記憶。

伊麗莎白告訴每個人,小冊子裡的4段記憶,都是他們父母記得他們小時候發生過的事情,受試者只需要為這些記憶加以細節描述,如果不記得,就寫「不記得」。
結果竟然讓伊莉莎白感到訝異,24人中有四分之一的人,也就是6人堅信自己記得曾經發生過「和父母逛大賣場迷路」的事件,同時還為這無中生有的記憶加以細節描述、侃侃而談。「我一開始和家人一起,過一會我跑去玩具反斗城看玩具,然後就和家人走散了。我那天真的很害怕!一直找他們,後來有個穿藍色外套的老人走過來,他有點老、有點禿頭、帶著眼鏡,他帶我找到了家人,事後還記得被媽媽罵了一頓。」
這假記憶說的好像真的一樣,不過伊麗莎白先前就已經和他們的父母確認過,沒有這件事情。
過了一到兩個星期,伊麗莎白再次召集這24位受試者,告訴他們其實4段記憶裡有一段是假的,要他們說出是哪段。結果19人指向「和父母逛大賣場迷路」,另5人卻指向自己其他真實的記憶,並且還堅持自己確實記得有「和父母逛大賣場迷路」的記憶。
另外,由於虛假記憶開始受到大眾的矚目,世界各國的研究員也都做過類似的實驗,讓受試者認為小時候溺水被人救起的記憶,被猛獸攻擊的記憶,甚至有人相信看過妖魔附體等奇怪經歷。
通過這個系列實驗,哪怕只有四分之一的人,都足以證實了伊麗莎白說的,人的記憶是可以被竄改植入的。
我們真的有假記憶嗎
首先就像一開始說的,記憶並不是搜索、點開、播放。每次回憶,都是一種記憶的建構。舉個例子說,問大家三個問題:
- 昨天你有吃早餐嗎?
- 昨天你有和朋友聊過天嗎?(包括手機訊息)
- 昨天你有上廁所嗎?
第一題也許你會想:我每天都有吃早餐啊,除了星期日睡到中午錯過了時間沒吃,昨天也不是星期日…那當然有吃啊。第二題:我是邊緣人,沒朋友…所以沒有聊天。第三題:人每天都會上廁所好嗎,所以當然有咯。
好,從這三題來看,我們的記憶是不是更像是一種推論得來的答案,並不是說到什麼,瞬間就想起什麼畫面。那如果記憶很多時候是推論得來的,是不是很有可能會有腦補很多事情。
因此,我們真的有假記憶嗎?這個問題答案是:沒錯,幾乎所有人腦袋裡都有假記憶。不過先不要擔心,事實上這些假記憶和前面提到的誘導構成的假記憶並不相同。
一般生活上的假記憶其實並不會對我們造成什麼傷害,就比如說,我告訴你我昨天吃了個漢堡,但其實我昨天吃的是披薩。又或是你告訴我前天阿維出片,你有看,但事實上你那天有事忙,其實沒看到,只是在思想中認為「我是阿維的忠實觀眾,阿維出片當然會看啦」,所以導致你認為有看過影片。

不過這一系列問題都無關緊要,我吃漢堡還是披薩都沒什麼,我沒看阿維新影片最多再點開來看就好了啦,這些對我們的生活並沒有太大的影響。
不過在法庭上的假記憶,卻很可能就害了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然而這種事情並不是每個人都會遇到。並且就根據伊麗莎白的研究,的確假記憶是可以被植入的,但機率其實只有四分之一的人,並不是每個人都會被植入假記憶。
當然不排除有心人想對我們植入假記憶(媒體洗腦、權威惡意背書),但我們也是可以根據前面提到的4個因素,提防這些假記憶的誘導。假記憶目前認為是腦袋裡的一個bug,不過既然它會存在,我相信一定有它存在的原因用處,只是目前還沒被發現,所以也不要過於排斥假記憶的存在。
最後問問大家,你有假記憶的經驗嗎?在下面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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